新闻与传播学院具有参加七级职员职级晋升资格人员名单公示
2021-06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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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》(陕师党发〔2017〕22号)和《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安排意见》(师人[2017]79号),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,经2021年520日学院职员聘用工作小组会议研究,确定高琳具有参加七级职员职级晋升资格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7日-2021年6月11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6月11日17:00前通过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实名向新闻与传播学院职员聘用工作小组反映。


办公地点:长安校区逸夫传媒教育楼220室

人:兰

联系电话:85310069

电子邮箱:lanhuan@snnu.edu.cn



新闻与传播学院职员聘用工作小组

2021年6月7日


来源于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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